二、新版與舊版標準相比的重大變化(詳見后面列表):
(一)增加增塑劑的限量要求。要注意的是只有限量要求沒規定檢測方法。(具體在GB6675.1第5.3.7條);
(二)聲響要求該為必須做的強制性條款(見GB6675.2第4.28條),在舊版標準里聲響要求雖然有但非強制性條款;
(三)增加磁體和磁性部件要求。磁體或磁性部件的危害:兒童一旦吞食進進肚子,磁體或磁性部件會互相吸引戳穿兒童的腸胃。
(四)增加毛絨織物的表面閃爍效應測試方法(見GB6675.3-2014 附錄B)。在舊版標準里雖然有表面閃爍效應的要求但沒有像新版標準規定具體的檢測方法和檢測設備。
(五)增加半球形玩具要求(見GB6675.2第4.5.8)。半球形玩具的危害:在現實中有幼兒睡覺的時候用半球形玩具捂住口鼻,導致呼吸窒息死亡的案例。
(六)玩具使用說明在舊版標準里只要求符合GB5296.5的內容,而新版標準除了符合GB5296.5還要求要符合GB5296.1的內容(具體見GB6675-2014第5.7.1條),使得玩具說明要求更加詳細。
(七)規定了詳細的年齡劃分原則以標準GB/T 28022為準(具體見GB6675-2014第1頁 注1)。因為玩具的年齡劃分不同會使得檢測要求條件的不同zui終導致檢測結論的不同,此問題一直是舊版標準的模糊地帶。在新版標準里規定按照各類玩具年齡劃分標準為準則較好的解決這個問題。
三、新版標準里具體細節變化(詳見后面列表):
(一)范圍的變化,在GB6675.1第一頁“1范圍”第二段“也適用于不是專門設計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 這意思說的是某個非玩具產品如果其上附加有具有玩耍功能的部件則這個非玩具產品也要符合GB6675要求。例如一支筆,筆上附加了一個可玩耍的鴨子,則這支筆就屬于適用范圍。這其實使得GB6675系列標準的范圍得到擴大。
(二)特定元素的遷移zui大限量要求從舊標準的兩類:“造型粘土和指畫顏料、其他玩具材料”變化為新標準的3類:“指畫顏料、造型粘土、其他玩具材料” (見GB665.1第5.3的表1)。
(三)突出部件分成兩類內容:突出物、把手和其他類似的管子(見GB6675.2 第4.8)。
(四)塑料袋、塑料薄膜條款變化大,只要求zui小尺寸大于100mm就要判定,不再像就標準要求開口周長、深度的要求。“zui薄厚度”從之前的0.036mm變為0.032mm。新版標準不再要求開口周長和深度使得塑料袋、塑料薄膜條款適用范圍得到了較大的擴展,而判定不合格的具體條件:“zui薄厚度”卻有所放寬。
(五)特定元素的遷移:可觸及的涂層材料、液體、膏狀物和凝膠(例如液態尤其、造型化合物)都改為是適用全年齡段,但塑料材料還是只適用于6歲以下兒童。(見GB6675.4第1.3條)
四、在新版標準里還增加變更了些不涉及檢測或少涉及檢測的條款,在GB6675.1里:①6.5條召回應按《兒童玩具召回管理規定》執行;②6.5條安全認證應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CCC)執行;③5.3.2條玩具產品所使用材料應符合國家的某些領域產品或禁用危險物的法律規定(詳見后面列表)。這些請自行參看新標準里的“前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