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灣國家GCC認證服務
2011年1月1號起,中東標準化組織GSO對全球出口到中東七國(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卡塔爾,阿曼蘇丹王國,巴林王國,也門)的玩具實行強制的G mark 認證。玩具上必須獲得該認證并且加貼G mark 表示才能清關。目前已經有部分國內玩具企業由于沒有G mark 標示而清不了關。
自2016年7月1日起,海灣國家針對部分低壓電器設備和用品的技術法規將會強制實施GCC認證要求。該法規實施后,7個海灣國家(包括阿聯酋、巴林、沙特阿拉伯、阿曼、卡塔爾、科威特、也門)在本地制造或者進口到該國市場的部分低壓電器設備必須滿足該技術法規中列出的安規和電磁兼容EMC要求。法規BD-142004-01已于2016年7月1日全面強制執行,2017年1月1日之后,海灣國家本地制造或進口至該國市場已獲認證的低電壓電子電器設備器具,必須加印帶有二維碼和發證機構號的G標志。
G-mark認證模式
1.非強制產品:按照以往的流程申請清關文件;
2.強制產品:產品進行測試,由GSO(海灣標準化組織)指定認可機構頒發GCC型式認證證書。
G-mark認證管制產品范圍
目前如下13類特定的電器產品類別已劃入GCC強制認證范圍,必須取得由GSO指定的認可機構頒發的 GCC 型式認證證書,在產品標記G-mark才能在7個海灣會員國間流通,印有G-mark標志的產品,表示該產品已經符合GCC技術法規要求。
G-mark認證資料
1. 申請表
2. 阿拉伯語和英語的說明書、銘牌及雙語一致性聲明
3. 體系證書(如ISO 9001)
4. 符合性聲明
5. 商標注冊證及商標授權信(若商標非申請方所有)
6. 申請方持CB測試證書申請時,需提供3年內有效的CB測試證書和報告
7. 安規和EMC測試報告
8. 制造商和進口商的一致性聲明
G-mark認證流程
1)制造商提供產品資料(說明書、電路圖、海關編碼)、樣品和G-mark認證申請書;
2)機構進行文件審核,并根據GCC技術法規評估產品的安全和電磁兼容,確定產品測試標準并進行測試;
3)對于已提交CB證書和報告的,進行評估差異及完成補充測試;
4)機構完成測試,編寫、審核報告,并在GSO數據庫進行產品注冊登記,認證系統委派產品的注冊號;
5)機構簽發G-mark形式證書,并授予客戶在產品上使用G-mark標志。
注意:
a)可以使用3年有效期內的CB證書報告和EMC證書報告申請,機構審核報告是否含國家偏差,是否滿足要求;此EMC證書報告需要是GSO指定的認可機構頒發;
b)產品說明書需要是英文+阿拉伯語雙語;
c)拿到G-mark后,產品出口這7個國家,還需要申請對應國家的清關文件;
d)在以上13種特定電器類別以外的產品均按照以往流程提供測試報告申請對應國家的清關文件,此類產品目前不需要也不可以打G-mark標志。
G-mark認證豁免產品
1.在特殊環境(如易燃環境)下使用的電器產品
2.用于放射和醫療的產品
3.貨梯或者客梯的零部件
4.電表
5.電網控制器
6.無線電干擾產品
7.符合國際安全標準的用于輪船、飛機、火車的專業產品
GCC conformity mark標識表示:
1) 產品企業滿足GCC法規要求。
2) 貼有標識的產品滿足GCC法規要求。
3) 產品不僅要滿足安全、公共健康、消費者保護等要求,還滿足GSO法規的要求。
4) 法人或企業對貼有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的產品負責,并承諾該產品符合所有適用的GSO法規要求,也通過了一致性評估程序。
5) 為了避免有多個可適用的GCC技術法規,GCC Conformity Marking表示該產品符合所有可適用法規。這些法規要對應的體現在產品標簽和銘牌上。
6) 除了一些特殊的經濟原因或行政手段導致的豁免產品外,所有的受管制的產品都必須在進入GCC市場前都貼上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簽。豁免的產品只適用于對健康、安全和相關操作性無害的產品,這些豁免產品必須由GSO通知所有的海灣成員國。
7) GCC Conformity Marking的圖案不能過大或者過小,與技術法規要相關。
8) 若相關法規為規定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尺寸,通過要求標識高度大于5mm。
9) 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應該根據產品的性質出現在適當的位置,如固定或印刷在產品標簽上,或者印刷在產品包裝或者依據法規要求印刷在封閉文檔上。
10) GCC Conformity Marking要求清晰、可讀、不易磨損。
11) 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在產品成品階段制作粘貼。
12) 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必須帶有公告機構的身份編碼
13) 不允許出現雷同或類似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的其他欺騙性的標識。
14) 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可以與其他國家或國際性標識同時出現,只要這些標識不會對GCC Conformity Marking產生混淆且不會產生限制或損壞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的可讀性。
15) 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可由廠家、代理機構或該產品的GCC市場推廣責任人制作和粘貼。
16) 廠家或廠家在GCC成員的代理機構需要出具**表示:企業符合形式檢驗、質量控制系統的相關法規要求后才制作粘貼GCC Conformity Marking標識。
17) 聲明保證產品符合GCC技術法規規定的基本要求和條件。或者聲明產品與公告機構測試的樣件保持一致。
18) GCC法規沒有特別指明外,所有的聲明文件至少保持10年以上。
19) 聲明和標簽至少包含以下內容:
A. 廠家名稱或GCC國家的代理機構名稱
B. 產品身份特征,如:產品名稱,型號,型號代碼和序列號等類似數據。
C.產品設計和生產采用的標準法規和技術方針。
D.產品等級或類別(電器)
E.對產品負責的人及其簽名(廠家或GCC成員國合法代理商)
F.聲明文件——聲明這個文件說明了廠家責任或合法代理商的責任
G.廠家或代理機構簽字人員的身份
20) 聲明文件可以包含其他信息,如:檢驗測試機構的名稱、地址,對產品負責的人員姓名、地址。
21) 為防止某個產品有多個可適用的GCC技術法規,廠家可發布聲明,將產品滿足的所有GCC技術法規包含在聲明中。
22) 聲明文件可隨時提供給GCC成員國的市場調查和控制機構
出口沙特的儲水式電熱水器,G-MARK認證新增標準GSO 1858
接海灣標準化組織(GSO)和沙特標準、計量和質量局(SASO)*新通知,出口沙特的儲水式電熱水器須滿足海灣標準GSO 1858。
2020年6月30日后,針對出口沙特的儲水式電熱水器,GSO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G-Mark證書均將采用新增標準GSO 1858。
2020年7月15日前,針對出口沙特的儲水式電熱水器,企業應對已獲取的G-Mark證書完成更新,覆蓋標準GSO1858;若在2020年7月15日前未完成G-Mark證書的更新,認證機構將暫停相關證書或在與持證人確認后,將沙特移除證書出口國列表。
2020年8月31后,出口沙特的儲水式電熱水器,G-Mark證書如未依據GSO 1858對產品進行核查,產品將無法在沙特清關。